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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装饰公司“先装修后付款的做法”
以前,屡屡听到装饰公司挟款而逃的新闻,也屡屡听到施工纠纷的事件,往往是消费者深受其害,造成经济损失。纠其原因和目前装饰公司的操作模式和付款方式有关系。
1。转包模式,装饰公司签完合同以后,提取35%个点以后转给工头,阿弥陀佛,就看工头想赚多少了,这就出现了偷工减料,业主发现了,公司开始罚款了,工头再变本加利的在偷工减料,业主不发现,一切ok.
2. 先付款后装修,作为传统商品,都是客户见到成品后再付款,而作为家庭装修,消费者买的也是商品,由于它的特殊性,装修公司为了保护自身利益,采取先付款后装修,造成消费纠纷是屡见不鲜。有些公司采用先装修后付款,是对客户的保障,是对自己施工质量的自信,是全心全意发展公司的态度,是值得肯定的。
但是,我发现采用先装修后付款的装饰公司,大多是不转包的公司,这一点是值得思考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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